承蒙厚爱,不胜感激。

 

【冰秋】生长痛

①旧文重修,而且是面目全非的大修(那篇是我写的,只不过因为太烂所以没敢在这个号发)

②现代伪兄弟年下养成,有年龄差,全程洛冰河第一人称,共1.8W+

③BE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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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让我拥有勇气,同样也能让我失去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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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身旁那堵墙在夕阳浸染下慢慢从白色变为温暖的橙,悠远的鸣笛与人群喧闹从窗边透进来,像是蒙了一层纱般不真切,我的世界仿佛被罩上了一层老旧滤镜,甚至受了心理作用般逐渐模糊,一帧一帧地播放、卡顿、重复。此时还能清晰地听见他绵长而均匀的呼吸,这每一次的温热吐息都在我心上轮了一棍子,不断地提醒着我——我处于一个全新的陌生环境,需要慢慢去适应这一切。

其实我和沈清秋并不熟悉,唯一算得上是正经见面的几次还是父母在场下的礼貌相待,顶多只是“熟悉的陌生人”,可在那个晚上,大半夜十二点我被我妈喊起来,什么都不说就拉着我往外面走,一路上她都没说话,而我心中充斥着一股无名火却不知道该怎么发泄出来,只能板着一张脸。当时已经入秋,深秋的大半夜裹含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冷,我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睡衣,在空无一人的昏黄街道上漫无目的地向前走。走着走着心中那股被人打扰休息的气也差不多消了,我开始静下心来观察黯淡的街景——每当这种时刻都会立即生出一种很新奇的感觉,平日里草草忽视的东西总是会在突然的一瞬间给人惊奇和与众不同的感觉,白天再寻常不过的拱桥两侧亮起猩红灯笼,河面倒映着、晃动着,密密麻麻连成一片,公路两边都是门已经关紧了的店铺,平时我绝对不会多看一眼的招牌在此刻被我看了个遍。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这种强烈的感受,也许每个人在某一时刻都会脑子一热然后产生强烈的莫名愿望,我当然也不例外。那时的我只觉得自己手上好像少了些什么——是能够按下快门键的相机,能把现在每分每秒的每一处幽寂街景全部拍下来的黑色相机,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我抛之脑后了,一来当时的我还不了解“摄影师”这一职业,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些独一无二的景色都应该被纯粹地保留;二来我突然之间产生的想法多了去了,看到好看的小说会幻想自己成了一个有名作家,看到电视上昂首挺胸的军人我也会有一种想要去当兵的强烈冲动。但我没有为这些想法付诸实际,家里条件不允许,而且在我这个年纪,刚上初中,需要适应的环境与新的生活随之而来,接触的东西变得更加繁杂,再一门心思扑到其余爱好上指不定又要被爸妈一顿指责。

脑子中还在混沌地想着其他事情,我只是心不在焉地瞥了一眼不远处的天桥,却怎么也没想到会看见沈清秋。其实我更该惊奇的是为什么我一眼就认出了那是他而不是别人。母亲带我走近他时我才清楚地意识到——我们并不是碰巧遇上的。

我只顾着惊讶,沈清秋却毫不意外地看着我,那时我就猛然意识到了什么,回头看向我的母亲。叫她作“母亲”,其实我不太情愿,但直呼她的名字“苏夕颜”又有些没礼貌。我不情愿并不是因为什么“青春期”“叛逆期”,而是因为我的爸妈缺席了我十年的人生。我一岁多还在牙牙学语时,就被他们毫不留情地送到了亲戚家里,说是有什么急事要去处理,结果这一走就是十年。期间我被许多亲戚“转让”,诚然,我是个没有用的拖油瓶,多出一个孩子需要抚养对他们来说也是累赘,家里突然多了一张口吃饭,还极有可能和其他孩子吵起来,谁会不担心啊……那时的小孩子已经懂得如何拉帮结派,年龄尚小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就算受到了同龄孩子的欺凌也默不吭声,只要做出哪怕一点的反击就会被“转让”到别人家里。我真的已经受够了这种被当成异类的生活。

但这样的生活我还是过了十年,终于要熬过头,十一岁那年爸妈回到了我身边,那一刻我模糊的记忆再一次被锐化,血浓于水的亲情将我牢牢锁住,可只是不咸不淡地相处了快一年,他们就打算再次出国,把我一个人撂在国内。其实在那个年代能够出国真的十分不容易,他们会如此珍惜这些机会也情有可原。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父母是真爱,孩子是意外,这句话听起来只是一句不正经的玩笑话,就算受到典型教育的我从小被灌输“父母最爱孩子”这一观念,但现在突然想起来没想到这句话竟然这么贴切,仿佛这就是专门为我量身定制的一样。

由于之前的亲戚很多都已经嘱托过了,再来一次他们很有可能会不留情面地拒绝,所以这次苏夕颜只能找上她认识的唯一一个年轻朋友,也是未来照顾了我七年的沈清秋。

他那时刚好二十,而我只有十二岁,这八年的差距是在我们之间横插一脚的鸿沟与隔阂,原来我们在年龄上就可以算得上是错过。在那个年代遍地都是十八岁外出工作的人,和六年之后我看这个世界的视角不同,六年之后的世界与观念飞速发展,大家至少二十好几才会外出面试应聘,更别提有的人立志于考研考博。想到这里我又止不住地问自己:原来六年的时间就可以变化这么多,那我和沈清秋之间相差的八年到底算什么?

沈清秋那时也只是刚步入工作,租的房子不是很大,有两个卧室、一个厨房和一个浴室。说是两个卧室其实不太恰当,本来只有一个,剩下那个是用来堆放杂物的杂物间,而那个杂物间在我来到沈清秋的家以后就被他清理得干干净净,还搬来一张床和一张书桌,其他装饰物品是后来才慢慢加上去的,于是这里一夜之间就变成了我的领地。整个房子的墙面是淡淡的米黄色,厨房一角堆积着许多方方圆圆的煤球,将墙体染上了灰黑色,增添了几分烟火气息。那个年代热水器和太阳能电器还没有普及,所以烧热水和做菜普遍是自己生火燃煤。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沈清秋的房子算是比较复古的了。房东允许我们在墙上贴一些报纸和海报,第二天,他的卧室里贴满了他囤积下来的报纸,密密麻麻的字体布满了墙,醒目得像是嘶吼出来的标题、模糊的黑白图片和猩红的关键字词,成了他房间中为数不多的装饰。而我的卧室里贴的则全是那个世纪明星的海报——香港的男女演员、当时流行的乐队和著名作家。这些海报画质模糊,人物复古好看,却不及沈清秋的好看。在我读了几年书之后,墙上则贴满了黄灿灿的奖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长跑第一名、比赛一等奖……后来搬家时把这些奖状从墙上艰难地扒下来花了我们不少时间和精力。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沈清秋家的阳台。他在阳台上摆了许多绿植——番茄、薄荷、一些稀有但不好养活的娇贵花朵……我特别喜欢那盆薄荷,它是那样的翠绿,一小片一小片的叶子堆积在一起,娇小可爱,郁郁青青,新鲜而不呛人的气味是夏日里不可缺少的回忆。

沈清秋家里有许多书——小说和散文占比量最大,诗歌和科普类最少,人物传记居中。他的一大爱好就是收集各种各样的书刊和名著,有些书他会看,有些他看不完。后来我发现了他的一个习惯,他会用一些看完了的报纸将这些花大价钱买来的书小心翼翼地包裹好,闲暇时期拿来翻翻看,尤其是当他买了蜜饯时,他会将看书时间无限扩长。

这时我会坐在他旁边与他一同吃着蜜饯,看着那些我看不太懂的剧情,装模作样地点点头,然后将注意力放在我口中的蜜饯上。沈清秋以为我在认真看,于是便放慢了阅读速度,等到我视线落在最后一行的最后一个字上,他才会拈起书页一角,翻到下一页。这使我不得不认真看了起来,可书中的内容使我犯困。不一会儿,我便昏昏欲睡,脑袋摇摇晃晃撞到他怀里,然后他会将陷入睡眠的我缓缓抱进卧室的床上,替我盖好被子。如果说回忆必须由什么组成的话,我能很明确地提炼出这些关键词——薄荷,蜜饯,报纸,或破旧或崭新的书籍,墙角堆砌的没烧完的煤球,热辣明媚的阳光与熠熠生辉的尘土,刚在外面晒完还带着阳光味道的被子……

当然,最不可或缺的,是沈清秋。

我无法理解他是怎样做到如此细心的,在我的印象和所学习的知识中,他们所描述这种细心都是母亲的“母爱如水”。他就是以这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形象,在我心中伫立了许多年。

自从上了初中以后,我们之间的相处时间少了很多,日常行程几乎完美错开。每天我们能见面的时间无非就是那么一点,早上起床那一时刻,他忙着去工作而我赶着去学校,话没说几句就带上门走了,我比他回来得早,所以他把唯一的钥匙给了我,每次提早到家都是无意义的等待。那时的作业还算得上是比较少,每次等我百无聊赖地写完时他才能回到家,然后开始做饭。他最常做的是青菜和酸辣土豆丝,有时也会有肉,关于肉的做法在我记忆中他好像只做过青椒肉丝和干豆腐炒肉,也可能更多,只是被我忽略了。那时的物流和信息技术没有现在这么发达,定外卖这种事情更是想都不要想。

沈清秋有时会因为加班而回来得很晚。有一次我回来得很早,因为学校里面要搞活动,什么艺术节要布置现场之类的,平常要晚上八点才能放学的我这时在五点就到了家。说起艺术节,此时的我因为童年缺少关爱而变得性子沉郁,也不怎么爱和别人打交道,所以在班级里面我算得上是一个透明人物,平常不会被人主动提起,就算提起了,同学们对我的印象也只可能是“我们班上有这个人”。我就是这样,个子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有些矮,五官完完全全没有长开来,普普通通,扔在人群里面可能需要花费好一阵功夫才能找出来。说回正题,那时我提前回来,也深知沈清秋下班要很久之后,所以就开始写作业,作业写完了便开始预习,就这么有些浑浑噩噩地过了许久,我一抬头,看见那老旧钟摆上的指针已经指到了十一。当然,我是有精力继续熬夜的,但明天还有艺术节要参加,需要起很早,老师还请来了专门的化妆师给我们化妆打扮。实在撑不下去后,我就饿着肚子上床睡觉了,却一晚上睡不着,整个人都是昏昏沉沉的,意识却清醒地记得——我没睡着。也许是因为在长身体所以吃得多的缘故,我现在的食量比以前大了些许,而那天中午我吃得不多,下午放学所以不提供晚餐,现在肚子饿到痛,不论是哪个姿势都不舒服,翻来覆去一整夜睡不着觉。

沈清秋当晚到底是几点钟回来的,我不知道。第二天早上我定了五点的闹钟,起床洗漱后匆匆吃了一顿就马上跑去了学校。我们坐在自己位置上接受他们化妆品的洗礼,每个人都浓妆艳抹的,舞台妆的夸张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给我的脸打上劣质粉底后我的脸白得像白无常,厚重的眼影像是在我的眼皮上贴了什么东西,假睫毛也是长长的,粘着眼睑让我觉得睁开眼十分的不容易。那是已经快入冬了,我们却穿着薄薄的鲜艳的服装,在同样劣质的舞台上展示自己,展示班级的凝聚力。候场区里坐满了观众,他们同样脸上化了浓烈的妆,穿着华丽而质量堪忧的服装,就算外面穿了一件厚厚的冬季校服外套也依旧在冷得发抖,不得已把自己蜷缩在一起。在候场区即将上场的同学们纷纷脱掉了外面的冬季校服,那抹靓丽的色彩像是蝴蝶破碎的翅翼,还在不甘心地抖动着,紧接着被吞入舞台的通道。不得不说,我很紧张,紧张得整个人都在发抖,连腿部也绵软无力,心脏提在嗓子眼,每一次心跳都强烈得不可忽视,因为这是我第一次面对这么多人还要镇定自若地展示自己。

轮到我们上台了。

不断有光打过来,打过来,我的眼前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清,前方的杂音多而刺耳,后方的音乐也听得不真切,刺骨的寒冷游走于皮肉之下,被包裹在空气之中的我止不住发抖,就在我以为自己脑中一片空白时,还是在关键时刻听清了拍子,也看清了指挥的手势。其实我们都看不懂指挥的手势,毕竟没有去过培训班的初中孩子哪里会懂这些,但校方在节目评分里明确地说了有指挥能加分,于是班主任为了加分也会强行抽取班上的一个同学当所谓的“指挥”,这个同学什么都不用干,甚至不用看着观众,只需要对着自己班的同学挥一挥手就可以了。就这样,每个班就多出了一个不知道有什么用的指挥,可这有什么意义呢,每个班都加了零点二分,那和没加分有什么区别呢?之前我一直不懂指挥有什么用,现在的这一刻我却突然明白了——他做着固定的动作会让我想起在排练这个动作时自己到底该做些什么。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看待的,总之我是这样的。跟上节奏之后的事情都变得顺利了许多,我们只需要合唱,然后在关键时刻做一些难度不高的动作就行了,说起来有点像手语,但其实不伦不类。

学校的舞台在咯吱咯吱响,也许只是很小声但我还是听到了。这个时候学校的装修同样很劣质,舞台上的打光不可调动,周围年久失修的油漆有些已经脱落,灰尘飞舞带起一阵难以言喻的味道。音响杂音很多,震耳欲聋并且听不清到底在唱些什么,但这个排练了许久的旋律和歌词还是深深地烙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如果有那么一天,你说即将要离去,我会迷失我自己,走入无边人海里,不要什么诺言,只要天天在一起,我不能只依靠,片片回忆活下去……”

——抒情而缓慢的曲调渐渐响遍了整个体育馆,当初我们问老师为什么要选这首歌的时候她富有哲理地说:人生总要面对离别,也总会有一个人影响你的一生。这时我又想到了沈清秋。如果没有遇见他的话,现在我将会是在哪里,在某个亲戚家还是继续被“转让”?或许是目前相处的时间还不够长,我确切地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和他分开,想到这个情况我也只是心脏抽了抽,并没有太大的感觉。

当天的表演非常成功,我们获得了一等奖,班主任非常开心,带着我们去河边烧烤。班主任在这个活动之前给每一个家长都发了消息,如果家长不同意的话她会让那个学生回家。大部分人都同意了,包括我的父母,还有一小部分父母不同意的,学生就撒泼打滚硬要去,父母拗不过就同意了。神奇般的,这次我们全班人都齐了。那时候的课外组织活动十分自由,班主任算得上是一个富二代,明明躺着什么都不做就可以享受别人享受不到的生活,她却选择来做老师,只是想要为社会做点贡献。我不知道她到底花了多少钱,只知道她买了很多东西也准备了很久,到最后我们把东西都烤完时已经很晚了。

当我来到楼下,立马心道不妙——钥匙在我身上,沈清秋要是已经回来的话根本进不了门。猛地想到这个的我只觉得自己像是被人泼了一盆冷水,从头到脚都是冷冰冰的,此时的我只祈祷着沈清秋在加班没有回来,想着要如何才能躲过这次危机。我蹑手蹑脚地爬上楼,却发现他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口看着我,有一股凉意爬上了我的脊背,周围的温度似乎降得更低了。

“洛冰河。”他开口。

我无法从他的语气中辨别出他的情绪——是愤怒、后悔,抑或是失望。我猜测着他下一句会说些什么,是平日里他从来不会对我做出的谩骂,还是苦口婆心地规劝。我心底里是委屈的,委屈得不行——我只是和同学们在外面参加了班主任的活动,我有什么错?就算那时我想起了这件事情又能怎么样?马上赶回来给他开门吗?可我又止不住地愧疚,他把钥匙给我是因为信任我,我却辜负了他的信任。

我在沉默中开了门。他跟着我一起进来。

我猜测他肯定有很多要讲的。其实我懂得比他想象得多,我也知道他即将说出那些类似于我父母的话,那些人生大道理。就是因为我都懂才会感觉到烦躁,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好几次,那怕只是同一句话他们都可以说上半天,内容无非就是指责我不听话。

沈清秋坐在那里,无声地看着我,眼底情绪复杂不明,昏黄的灯光勾画了他的脸部轮廓,零碎并且有些散乱的头发搭在他的额上和耳边。他嘴唇微启,有些干燥而又红润的上下唇轻轻碰了碰,想要说些什么,却还是没能说出口。我之前也一直知道沈清秋底子好,是能够吸引别人目光、足以当明星的那种好,但却因为和他走得近所以没怎么在意过,现在好好端详起来,只觉得他身上有一种朦胧的美感,配上昏黄灯光硬生出了颓靡的疲惫。

这幅画面让我的心漏跳了几拍。

我心中从未如此强烈地产生过一种想法,强烈到仿佛能为这个想法付出半辈子的心血,此时我确实很清晰地读懂了自己到底想要做些什么,不是之前幻想过的“作家”或“科学家”,而是实实在在已经冒出头的“摄影师”。此时的我应该拿着一台相机,调整好这张照片的构图与色彩明暗对比,就在“咔嚓”一声中按下快门,猛地揭穿一切最原本的模样。沈清秋是正中偏左下的人像,占了九宫格里最左边的下面两个格子,他柔和的面容一半浸泡在灯光下,另一半吞没在黑暗里,这种两极分化非黑即白的色彩会使他的脸部轮廓和阴影更加明显,背景则是老旧的家具与窗外浓稠的夜色,克莱因蓝的阴郁冷色调会与暖色调形成鲜明对比,把另类的颓靡完美体现出来,整张照片应该给人一种强烈的惊艳感和冲击感。我这边还在想着,沈清秋却出声把我的思绪给打乱了。

“时间也不早了,洗完澡赶紧睡吧。”沈清秋犹豫了一会儿说道。

我能想象到有许多话在他脑海里打转,却没想到说出口的会是这句话。这像是从喉咙里硬挤出来的,既干巴巴又不知用意,让我感到有些迷惘。他已经给我烧好了热水,在我洗完澡后用帕子给我擦干头发。明明以前每一次洗完澡时都是这样的,然而这次我却感觉气氛有些怪异。

“今晚你和我一起睡吧,”他的手指隔着帕子按揉着我的头,酥酥麻麻的触感让我舒服得地眯起了眼睛,有些嘶哑的嗓音里带着一丝不可忽视的无奈与怅惘,“我们需要谈谈。”

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来缓解这种气氛,只得点了点头。不可忽视的,那句“今晚你和我一起睡”像被掷入湖中的一枚石子,虽然分量微不足道,却能够推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我躺在他的床上,思考着这床被子今天是否在太阳底下晒过——暖洋洋的,有阳光的特殊气息,无法形容出这种感觉到底是什么,像是被一层厚实的云给包裹住了,在日光下酣畅淋漓。

沈清秋光掉灯,似是怕打扰我一般轻轻掀开被子并躺在我旁边,却与我隔了一条手臂的距离,并没有发生任何肢体接触。不知为何,他这刻意远离的动作让我如置冰窖,我莫名感觉到有些不满,便用手指勾住了他的手腕,还摩挲了一下。他的身体瞬间僵住了,似乎是震惊于我的动作,但一会儿过后 ,他反握住了我的手。沈清秋的手上有一层极薄的茧,是平日里工作和整理屋子留下的,他的手也很温热,足以包裹住我的整个手掌,淡淡的香味是从他身上传来的,清新、温和,不浓不淡,只要仔细闻就能闻出来,萦绕在我鼻尖。无法形容到底像是什么气息,不过我很喜欢就是了。

“洛冰河,”黑暗中,他叫了我的名字,“下次有什么决定,也要告诉我一声,知道吗?你知不知道,我在外面等了那么久,那么久都没看到你,我有多担心。我甚至还想过要不要去外面找你,但你能去哪里我又不知道,万一错过了怎么办,我甚至觉得再这样下去只能报//警了,但时间又没到条件……我知道你不想听那些条条矩矩,我也不会说,更不会限制你应得的自由。但是,最起码跟我说一声,让我不要担心。我是受你父母的嘱托来照顾你,也是从你这个年纪过来的,我也有过叛逆心理,我懂你现在的烦闷感受。但是,不要让别人为你的行为而担惊受怕。保护好自己的安全这些话我就不说了,你自己都懂,但是……不要让我身上的责任变成无端的压力。我现在端正了姿态和你说话,是为了让你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也让你明白我并不是那种打了呵呵就能蒙混过去的人。”

他并没有埋怨我回来得太晚而把他锁在门外,反而是在担心我的安全。他不在家长群里面,对于我们组织的一切活动都不清楚。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这一段时间的,现在是冬天,门外那么冷,他却感觉到很焦急,一直在等我,还在担心我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

我以这个身份到底在他身上施压了什么。

沈清秋一下子说了很多,像是在教导我,又像是在向我倾诉。他平时表现出的都是一副成熟稳重的样子,独立而坚强,但有时也会开开玩笑,性子放得开也收得拢,却从没有像现在这样严肃过。我甚至觉得这样的他有些脆弱。他的话,我听进去了。

周围一片漆黑,微弱的虫鸣从窗外传来,我能听到他的呼吸和我的心跳。我主动靠近他,将手搭过去,做了一个亲密的拥抱姿势,对他说——我知道了,我会听话的。他之前是不怎么喜欢和别人发生肢体接触的,这时却抱住了我,轻轻说了句——知道就好。

从那之后,我卧室的床没了作用,因为我每晚都会和沈清秋一起睡。每当我爬上他的床时,他便会用一种近乎于无奈的眼神看着我,因为他没有拒绝的理由。我们的关系变得亲密了,我也不再是以一种寄人篱下的尊敬态度对待他,我们成了朋友,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我年龄小,他依旧是以一种哥哥对待弟弟的态度对待我,不过,他更在意我的想法了。他成熟稳重,但也喜欢和我开玩笑,但从来不会越过界限,尺度把握得刚刚好,既活跃了气氛又不显尴尬。之前我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个,后来上学久了,猛地想起来,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人格魅力吧。




——16.

十六岁,我忙于学习,他忙于工作,我们回到家的时间都很晚。那时,我们一天说过的话不会超过十句。我其实有在刻意与他接触,尤其是在我发现自己对他存有那种心思后。

青春期的少年少女总是怀//春,我们学堂的不少学生谈起了恋爱。他们认为我是其中的一员,但我并不是。我曾经也认为或许我会早恋,但现在却完全没有这样的苗头,那段时间的我一直在思考“爱”到底是什么,喜欢我知道,可以简单地翻译为好感,但爱到底是什么,我从来没有了解过。他们说在青春期时一定要尝一把恋爱的滋味,而我却从未体会过。我能感觉得到——我对我们班上的任何人都没有那种名为悸动的感觉。但他们却总是会揣测我,传绯闻什么的当然不在话下,甚至有时还会专门弄一个叫做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挑唆、起哄。就连我身边的朋友,就比如,我的好兄弟,也总会八卦我——你是不是喜欢你的同桌?你对她很不一样诶。

我问:“怎么不一样了?”

“嘿,装傻呢兄弟,你和其他女同学一直都是礼节性的往来,却唯独你同桌和你相处得特别好,这不是喜欢是什么?”

我无奈笑道:“那你是没见过我对沈清秋的态度。我整天粘着他,没事找事和他说话,难不成也是喜欢?”

他惊异——沈清秋是哪位女同学?没听过……不过稀奇啊,我们高冷的冰哥居然会粘人,那就八九不离十了,什么时候让兄弟见一见这位沈清秋嫂子啊?

我笑了笑——你在想什么呢,沈清秋是我哥。

他撑着下巴,一副了然的样子——就算是哥也……等等,你哥?你怎么从来没跟我们说过啊,我还以为你是独生子女呢。

“不是亲哥。”

“表哥?”他又问。

我对于他这有些刨根问底的架势有些招架不住了,但依旧打算解释清楚,毕竟有关沈清秋。“不,不是,没有血缘关系,我爸妈的朋友,我住在他家,他比我大八岁。”

“哈……这不能吧,难不成你喜欢你哥?只要没血缘关系不就好了。我就说嘛,难怪你对女生不感兴趣,那么多人跟你表白你也不接受,原来早就有了心上人啊……”

我瞪了他一眼。

“不不不冰哥我错了,我不该开你玩笑。”他连忙摆手,做出无辜的样子,但他那句话却一石激起了千层浪。也许我早就有了这种心思,也许我知道自己的想法,只不过是从来不去点破罢了。现在突然把这层窗户纸戳破,即使做好了准备的我还是有些无法接受。

回到家,明明情景还是原来的情景,我却感觉有什么不一样了。推开门,沈清秋撑着脸坐在桌子旁,桌子上摆着刚炒好的菜,还在冒着热气。温馨的家是暖色调,阳光在屋里闪耀。他抬头看向我,眼带笑意,原本颓靡的气氛变得轻松了起来。我再次感觉自己的心跳漏了几拍——也许他说的是真的。简直五味杂陈,既有知道了自己心思的愉悦,又有欺上瞒下的罪恶,还害怕沈清秋知道后被拒绝。甚至,我想趁着自己年纪还小,再粘他个那么几天,试探一下他的对肢体接触的接受程度。反正他不会轻易拒绝我。

晚上,我将他抱得更紧,并有意无意地抚上他的皮肤。他按住我不安分的手,声音有些发颤地说了句“睡觉”。我可不是什么流//氓,只是在他身边时就自然而然地忍不住这样做了,但我知道这样的动作意味着什么。其实我是想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亲//wen他的,我还没尝试过亲//wen的滋味,有些好奇与雀跃。电视剧里的男女主角缠//绵着,难舍难分。我之前是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动作的——为什么要用自己的嘴唇去碰对方的嘴唇?而每当看到这样的场景时,沈清秋总会红着脸关掉电视,或者捂住我的眼睛,干笑几声和我尬聊。其实根本没必要。我在脑海里将主角替换成了我与沈清秋,便感觉到一阵面红耳赤,口、干、舌、燥,还带着一丝不可忽视的兴奋。我越来越想触碰沈清秋柔软的嘴唇,却怕自己的行为会把他吓到。

对于爱的理解,十六岁显得浅显,但这就是我在这个年纪应该表现出的面对社会与世界的回馈,也完全是我将他代入之后的体会。也许需要我再长大一些才能做类似于亲//wen这样的事情吧,虽然我发育得好、长的快,现在已经快和沈清秋一般高了,但我依旧比他小八岁。我想的不是他会不会拒绝我,而是以后——我们会一起做饭,一起看书,一起生活,一起走过世界……亲//wen他的这个想法在我脑海里实现了无数次,现实中却被一拖再拖。

其实那些我们早就完成了,一起做饭,一起看书,一起生活,一起走过世界。他有空的时候也会带我出去玩,最远的一次甚至去到了海边,只是因为我对于摄影师的这个执念让我觉得必须要去海边拍一次日出,虽然我没有专业的装备也没有娴熟的技术,但拿着他送给我的相机拍着我所想要纪念的一切,总会给我一种我们已经在一起了的感觉。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见海。

腥咸的海风搜刮着五脏六腑,仿佛要讲我整个人从里到外翻过来,眼睛被刺的生疼以至于完全睁不开,鼻子和口腔让凝固成实体的苦涩空气底朝天灌了个透彻,脑海中充斥的却是完全不相干的事——原来他们说的是真的。在海边我们最先感知到的不是色彩而是气味。海的灰暗与天的阴沉融为一体,天线与轮廓逐渐消失在凛冽的风中,我发着抖向遥远的海平面望去,饱满的红色太阳正在徐徐升起,先是暗沉的红,慢慢褪色然后变淡,变亮,粼粼的波浪带着斑驳光块涌动着,起伏着,密密麻麻连成一片,像燃起的一捧火焰,在海面上不停地窜动、蔓延。光在慢慢地涂抹着大海,移动到了最前方的海岸线,那一刻似乎所有的界限都消失了,我经历的所有隔阂似乎也在这一瞬间没有了踪影,于是便鬼使神差地拍下了这一张照片。

这也是我在“摄影师”道路上拍得最好的一张照片。

他还带我去过游乐场。经常有人说,如果你生活失意的话就该去蹦极,那种在生死边缘徘徊的刺激感能让你珍惜现在的生活。出于安全考虑,沈清秋不会带我去蹦极,但游乐场里的一些刺激项目我们还是会去体验一下的。大摆锤升到最高处的时候,我装作害怕地抓住了他的手,他反握住我的手,像多年前我们躺在同一张床上那样温热而熟悉。沈清秋在之前就对我说过,“如果害怕的话可以闭上眼睛”,但这些项目的意义就在于你能看见平时看不见的景色,不然这和做了一场跌宕起伏的梦有什么区别,转眼间便会忘记,没有那种看见世界被踩在脚底的刻骨铭心。

但我的人生却和一场跌宕起伏的梦没有什么区别。

好了,我现在终于可以解答那个困扰我已久的问题了。

怎样才算爱?爱人之间,谈到爱,是一个过程。开始的时候是吸引,逐渐被包裹成了“亲情”或“友情”,在这个朦胧而暧昧的状态下,双方不自觉地相互吸引,并且会有一段甜蜜的状态,像看书一样,不管前面的内容再怎么枯燥,看到精彩的那部分都会忘乎所以。如果彼此个性突出,那么对方能轻易挖掘出各自比较好的那方面。从亲情和友情过渡到爱情,很简单但也很难,双方很容易把各种感情混为一谈,接受不了和自己亲近的人谈恋爱,但是随着相处和了解,这份情感也可以慢慢过渡了。蜜里调油的日子过了可能一周或者三个月,一起打游戏,一起去逛游乐园,一起去看海,一起出门遛狗,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仿佛就连空气也是甜的。在一起不久后的那段时间,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这是磨合与整顿阶段。这个时候会出现各种状况,怀疑对方的能力,怀疑对方的三观,怀疑对方到底爱不爱自己等等,随着矛盾的累积,接下来两人会乱折腾,短的折腾两星期觉得没意思,分手;长的折腾一两年, 觉得三观不合或人生没希望,分手;有人折腾七年或者十年,分手。大部分最终过得好的情侣会经过这一阶段,也有人不停的和不同的人经历这一段,始终过不去。但是,所有的过渡都是因为爱和体谅、耐心和方法,尤其不是单纯的忍耐,而是找到相处之道的同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个阶段是从“你是你”,“我是我” 走到“我是我,也是你,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我们”的阶段。过了这个阶段,彼此基本可以从对方身上获取信任、安全感,能相互觉得安心、踏实,甚至有了家庭感。那么,怎样算爱呢?其实每个阶段都是,但是能坚持到最后,仍然觉得对方是独一无二,无人可取代,自己信任,共同努力的——才是完整的爱。



 

 ——19.

快满十九岁那年,我父母回国并将我带去了S省——那个发展迅速的大城市,其实主要原因还是我考上了那里的一所好大学。临走前,我父母给了沈清秋一笔钱作为谢礼,但他却偷偷把那笔钱转送给我,让我好好读书,不要辜负他们的期望。我心里既感激又有些悲切,思考着要不要像幼时那样挽留一下沈清秋,但脑海中想到的却是我马上就要和他分开了,只觉得心脏一阵抽痛。

他给了我一个拥抱,毕竟我们一起生活了七年,从不熟到责任再到朋友,我在他心里或许变成了亲弟弟一般的存在。我把沈清秋拥得更紧,留恋着他的气息,随后佯装轻松地放开了他,并向他告别。其实我想说些什么,可什么也没说出口。看着他站在玄关远远地眺望着我,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冲动——留下来,留在这里,和他一起。这不同于之前想要成为“作家”或“摄影师”,是一种强烈的渴求,仿佛我们本就该这样,是命运把我们强行分开了。那一刻我像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竟然选择抛弃父母和他在一起,世人的唾沫星子肯定能淹死我,但就算是再血浓于水的亲情也被时间冲淡了,能在我心脏留下烙印的只有沈清秋。我要是在意世人的看法就不会产生这种强烈的想法了。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往小了说是害怕沈清秋只把我当弟弟并且没有产生任何赘余感情,往大了说是我有我的前途他有他的工作,对他说想要留下来的话他只会规劝我,他很在意我的成绩和前途,所以不管怎么样这个愿望都是实现不了的,那为何又要说出来,看起来不就是自作多情庸人自扰吗?所以就这样,挽留的话语在肚子里面修修改改,即将脱口而出还是被咽了回去,始终冲不破喉咙。

来到大学之后,我投入了新生活。

我依旧买了一盆薄荷放在宿舍的阳台上,不过我不再是悉心照料它,而是偶尔拔下它的叶子,面无表情地撕扯成细小的青绿色碎片,绿色的汁液从我掌心滴下。我把所有精力都花费在学习上,尽量不让自己想起关于沈清秋的事。可每当深夜,我越控制着自己不去想,脑海中就越是会浮现当年的那些悸动。



【懂得都懂】 



第二天,我会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投入平常的生活。

我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可以算得上是病态,不仅仅是因为我喜欢沈清秋并对他抱有性幻想,而是因为沈清秋比我大了八岁,并且只是把我当做亲弟弟那般对待,我却执迷不悟地想要从他身上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

其实他是幸福的吧,可我无法释怀。我知道他最近在相亲,但不知道情况到底怎么样,也不知道到底哪个女生会拥有他,就连他最近在相亲这个消息我都是装作无意地从父母那里打听来的。我不明白电视剧里那些深爱着女主的配角们,是怎么做到放弃女主并祝福她的。

“只要她幸福就好了。”

可你深爱的人就在眼前并离你如此之近,你只要伸出手就可以拥抱他,你又怎么能放弃,你们之间明明经历了那么多,明明你们对他的爱都是平等的、一样的,甚至你比任何人都要爱他,你怎么能够放弃?我又怎能放弃?

可我不敢。我被世俗的条理绕昏了头脑——他的性取向是女生,他只是把我当弟弟对待,我不能毁了他,但我也不想放弃。但即使是不想放弃又能怎么样,我又怎么敢违背他的意愿,我既无法释怀又不敢忤逆他,我既不想祝他幸福又不得不这样做,我既畏惧着自己对他日益增长的性//欲,又沉溺在幻想中不可自拔。他肯定是要结婚生子的,传宗接代是他很重要的一个任务,因为他是家中的独生子女。在那个年代独生子女真的算是很少,其他家庭最少都有两三个,但他的父母身体抱恙不能再继续生育了。而我,就算我的父母在国//外思想开明又能怎么样,我和沈清秋整整错过了八年,这八年的时光让我们不管是思想观念还是行为处事都差了十万八千里,他很成熟,而我相比之下显得比较幼稚,“成熟”这种东西不是靠伪装就能得来的,它是一个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后留下的伤 疤,而我只是一张白纸。我们之间相差了太多太多,这也就固定了我们之间的相处方式,只能像是长辈对晚辈。其实之前都是我想多了,我们之间从未达到过一种平等的朋友关系,都是他在伪装和忍让,我们之间的差距注定了我们不能站在同一个水平面上,只是我太傻了没看出来而已。但我渴望的又不仅仅只是这种关系。

 


 

 ——20.

二十岁生日那天,我父母说会给我一个惊喜。结果那天,我在自己家里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沈清秋。

 “你沈清秋哥哥也搬到这边来了,不过地方有些远,今天是特地来给你过生日。怎么样,开心吧?”苏夕颜脸上挂着笑容,语气飘乎乎的,“多亏沈清秋帮我们带了你七年,要不然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呢。”

我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怎么也说不出话来,只是愣愣地盯着沈清秋,但又怕过于灼热的目光被他发现端倪,便偏过头去不再看他。

 “诶,有架子了,都不想我的吗,亏我还那么想你。”他开着玩笑说道。

 沈清秋穿着白色连帽卫衣和灰色裤子,休闲而又有些慵懒地靠着沙发。我走到他身后,弯下腰凑近他耳边,压低声音说——我当然想你了。他没想到我会凑那么近,耳边传来的热气让没有防备的他吓了一跳,于是无意识间躲了一下。我的双手搭上他的肩膀,轻轻地揉捏起来,就像他为幼时候的我擦头发一样。沈清秋猫儿似的眯了眯眼,惬意地放松了身体。

 “沈清秋,今天晚上我有一个同学聚会,你和我一起去吗?”我软下姿态,用一种商量的语气说着,“你好不容易来我家一趟,就多陪我一会儿吧。”

 “小兔崽子越长大越嚣张,连哥都不叫了,”他依旧闭着眼,漫不经心地打着哈哈,“肯定会陪你一起去的,冰哥的命令我哪敢不从啊。”

 班上同学都叫我“冰哥”,他知道后便会在调笑我时将称呼改成这个,我无奈于他这种有些阴阳怪气的孩子气行为,应下了他的这句承诺。

吃完饭后,我和他来到了我们班同学聚会的酒吧,服务员带着我们找到了他们的包厢。包厢中很吵闹,他们唱歌的唱歌,聊天的聊天,玩游戏的玩游戏,只是在我和沈清秋进门的一瞬间将目光落在了我们身上。

“哟,大寿星来啦,”尚清华笑着拿起酒杯迎了上来,“怎么说也得喝一杯吧?”

说完,他才注意到我身边的沈清秋。

“我靠,你从哪里拐来的帅哥,脱单了都不告诉兄弟一声,还有没有兄弟义……”

他正滔滔不绝地说着,被我一个眼刀将剩下的话噎了回去。

 “好吧好吧不开玩笑了哈哈哈……”尚清华干笑了几声,便领着我们去了人群最密集的地方,那儿正在玩游戏,尚清华立马活跃地加入了他们。

 “喝!喝!喝!干了————”那些同学起着哄让尚清华喝下一杯又一杯的酒,直到他即将醉倒在沙发上,“反正都成年了,多喝一点也没啥。”

很快,沈清秋成了人群中的焦点,许多人和他猜拳,灌了他不少酒,以至于他在玩游戏时有些迷迷糊糊,就算我力挽狂澜,也输了好几次,他被灌了酒,于是更醉,愈发玩不好游戏,就这样恶性循环。

聚会到了半夜才结束,尚清华被他的同居室友漠北带走,而我得扶着连站都站不稳的沈清秋打算回家。

“洛冰河啊……”他嘟囔着,口中喊着我的名字,声音有些黏腻还拖长了尾音,“我婚、婚礼那天准备了蜜饯……不吃完不准走……”

“我不会参加你的婚礼。”我冷冷地说道。




【懂得都懂】 




我本以为时间可以冲淡这种强烈的执念,没想到竟会越陷越深。那盆薄荷被我撕扯得只剩下了茎——荒芜,枯败,像我一样。

我本以为我们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但我怎么也没想到,再一次见到他时竟然是在他的婚礼上。

他已经二十八了,家里催得紧,他和那个人坠入爱河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以至于我还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就收到了他的请帖。

我本想以学业为借口拒绝参加,但那时候已经是暑假,而且我对他的思念日益增多,总一厢情愿地想着要再见他一面。

那天的婚礼很热闹。沈清秋穿着一身得体西装,这一刻的他比任何时刻都要光鲜亮丽,像是撕破了漫画边框从平面里走出来的一样。新娘温柔贤淑,和他站在一起简直就像金玉良缘般的安排。

我本以为他并不会注意到我,毕竟在这个人潮汹涌的地方我只不过是籍籍无名的一个普通人,即使努力表现出镇定却还是止不住地心痛。我真的服了,我为什么要来这里找罪受,即使看了他一眼又能怎么样,溺水时反复挣扎只会让自己死得更快。我到底在干些什么。

恍惚之中我看见沈清秋向我走来,我本以为他是有什么事情要去做,却没想到他在我面前停了下来,并把一样东西塞进了我的西装口袋里。

“冰河,记得那个时候吗?”沈清秋突然开口了,“就是你要走的时候,在门口那儿。”

这时我也明白他说的“那个时候”到底是哪个时候,我父母接走我的那一天,那时候我们在门口道别,我的父母给了他一笔抚养费,他却偷偷地塞给了我。看着他站在玄关远远地眺望着我,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冲回去抱住他,留下来,留在这里,和他一起。那一刻我像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竟然选择抛弃父母和他在一起,世人的唾沫星子肯定能淹死我,但就算是再血浓于水的亲情也被时间冲淡了,能在我心脏留下烙印的只有沈清秋。我要是在意世人的看法就不会产生这种强烈的想法了。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往小了说是害怕沈清秋只把我当弟弟并且没有产生任何赘余感情,往大了说是我有我的前途他有他的工作,对他说想要留下来的话他只会规劝我,他很在意我的成绩和前途,所以不管怎么样这个愿望都是实现不了的,那为何又要说出来,看起来不就是自作多情庸人自扰吗?所以就这样,挽留的话语在肚子里面修修改改,即将脱口而出还是被咽了回去,始终冲不破喉咙。那时我的心里就是这么想的,直到现在我还记得这么清楚,也依旧是这么想的,或许我永远也迈不出那一步。还记得那个时候吗?记得,当然记得了,怎么可能会忘记。

当时我以为沈清秋提起这个话题只是为了缅怀一下过去,感叹一下“当时的你和我差不多高,现在都比我高了”,最好的情况就是沈清秋说我离开之后他想我了,这也能让我勉强开心一下,但我却怎么也没想到他说的会是那句话。

“如果当时你跟我说你不想离开,哪怕只是一句话,不管你的父母是什么态度,我都会把你留下来,”他口中的每一个字我都知道,结合在一起我却怎么都不想去弄明白,仿佛我只要明白了他说的话就真的会溺死在这里一样,“再不济,我和你们一起过去。”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我像是整个人被雷击中了,脑子还没来得及思考就让嘴巴先一步问出了为什么。草,为什么,为什么要在一切即将结束的时候告诉我这个,为什么要在你和她婚礼上跟我说这个,让我知道在那个离别转折点我其实是有机会的,但因为没有勇气所以错过了一切可能吗?草,我真是草了,这他.妈到底算什么,就算遇到恶性事件也从来不会说脏话的我在心里不断地重复这一句,心里像是发生地震一般天翻地覆,但表面上控制得似乎像是情绪不稳地问了句“为什么”。都这时候了我居然还有时间庆幸,还好那时候我就让这句质问脱口而出了,因为后面的我根本就说不出话来,喉咙像是被扼住一般喘不过气,胃里翻江倒海般泛起一阵恶心,就连口腔都是苦涩的,咬紧牙关时后槽牙相互碰撞的咯咯声通过骨传导回响在我的脑海之中。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哭,我甚至感觉自己已经没有感官了,一起都是麻木而不自然的,不过眼前确实是一片模糊,一个成年人此时却像一个从未长大的小孩子一样。

原来这就是生长痛吗,想起以前长身体时每晚腿部骨骼疼痛沈清秋都会告诉我这是在成长,那时的我也对成长充满渴望,经历这种身体上的生长痛反而让我越挫越勇,打不败你的都会让你更加强大。但这种沈清秋施加给我的生长痛我该怎么承担啊,沈清秋,这种抽筋剥皮般的痛苦我该怎么忍下去?你现在忽然告诉我一种不用经历痛苦就可以成长的方法,已经经历过这一切的我,已经支离破碎的我,已经打算放弃所有的我,难道能够重头再来吗?

你为什么要给我这些念想,难道是害怕我后半辈子过得不够悔恨吗?一想到当时的我哪怕只要说一句话就能够把他给留下来,我的心脏就像是被人活生生剖开了。如果那时我把自己想说的都说出口,现在的日子会怎么样——我的父母同意让我留在他家的话,我会一直和他生活在一起,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几率会让沈清秋爱上我,那也比现在的结局好一万分;我的父母不同意留下来的话,沈清秋会跟着我离开,我们依旧时时刻刻在一起,也比现在的这个结局好上万分。如果当初我们没有分开,他也不会认识他现在的结婚对象,虽然说出来很不道德,但事实就是,我比沈清秋的妻子更早遇到沈清秋,甚至可以说比他的妻子更爱他。可为什么,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事情总会朝着最坏的方向发展,为什么沈清秋要在这个时刻告诉我这个。

他不会回答这个莫名其妙的“为什么”,我的心里独白他向来是听不见也猜不到的,这一个“为什么”只是丢进水里的一小块石子,无法掀起波浪。事实是他确实没有回答,我看清他已经开口并且想要说些什么了,但连一个音节都没发出来就主持人拉到了台上,主持人一边走还一边对沈清秋说什么“别说了别说了”。是了,你不要再说了,不要再让我知道有关的一切,不要再让我知道我到底错过了什么,我害怕自己承受不住这一切。我不该在这个举重瞩目的婚礼上表达任何负面情绪,于是便努力克制着自己不去看他,但最后却发现我根本做不到。台上的沈清秋意气风发,周围乱糟糟的亮片成了他的背景板,一切都是暖色调,大红大紫喜气洋洋,下面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新娘长得很好看,很温柔,和他很配。其实我本该拿起相机把这历史性的一刻给记录下来,把“摄影师”当副业的我本该欣赏这个极美的画面,可手却感觉到绵软无力,怎么都抬不起来了。

这时候放起了那首让我一辈子也无法忘记的伴奏,几乎在那一瞬间我就要条件反射——真的,实在待不下去了,再多一秒我就会崩溃,但我却怎么也迈不开步子,这首歌像是一个巨大的屏障,我被所有人排挤在了外面,而他们两个人被牢牢地拢在了屏障之中,这仅仅只是他们两个人的合唱,没有人唱给我听,从来不懂那句话的我这时却突然明白了——热闹都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舒缓的伴奏不同于初中第一次上台表演的那个音质,现在的歌声无比清晰,却也像锋利的刀片不停地把我分解,每一个音节都像是致命毒药。“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如果有那么一天,你说即将要离去,我会迷失我自己,走入无边人海里,不要什么诺言,只要天天在一起,我不能只依靠,片片回忆活下去……”

我还是迎来了刻骨铭心的生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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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M:《我只在乎你》

PS.这篇文章很早之前就写了,也在另一个号发过,这次重修的灵感主要来源于前几天看的《飞越筒子楼》。部分情节有借鉴,比如摄影师和结尾的反转。

PPS.之前写的那篇文章名字叫作《拾荒》,但不推荐大家去看,因为写得很烂,这次是面目全非的大改。

PPPS.马上就要开学了,会潜水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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